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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08

 

 

上海市教委关于2017年专项资金结项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民办教育管理处、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的安排,将组织专家对17所民办学校开展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准备材料

1.      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三上”申报书(由财务处提供),每一个项目打印一份。

2.      2017年度民办高校专项资金中期检查自查表》,打印一套。

3.      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检查自查表》打印一套。

4.      每一个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内控制度、项目政府采购资料、项目验收报告、校务会会议记录等。

5.      学校会计账册(20173月至20184),包括审计报告、经济合同、会计凭证等。

2   以上材料请提供纸质版,项目负责人汇报前,将该项目所有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二、检查时间

1.     检查时间定于510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组内专家协商确定,由项目秘书负责通知学校。

2.     检查当日请学校确保分管校长(介绍环节)、财务负责人(检查环节)、项目负责人(检查环节)到场。

三、检查形式

1.      学校介绍

由学校分管校长或财务处处长介绍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整体实施情况(10分钟)

2.      项目答辩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情况(5分钟)

项目负责人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成果、未完成的原因进行简要汇报,不需要汇报项目的立项意义及相关背景介绍。

2)专家提问与交流(5-8分钟)

3)部分项目实地检查

    如安全技防、校舍修缮、实训实验室、信息化平台等项目。

3.      专家合议,形成书面意见(1小时)

2  检查当日不向学校反馈意见,检查结论以评估报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1. 专家组7-8人。

2.各项目组提交材料的时间为2018511日前。

联系人:谢老师(科研处)1205;李老师(财务处)1106

科研处

财务处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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