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做好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15),我校教师企业实践报名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文件所要求专业大类及所承担课程类别,请各相关学院做好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优先考虑教学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在我校任职期限不低于2年,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每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
二、所推荐教师须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参加实践,原则上以寒暑假为主,脱产实践3个月。
三、请推荐教师填写《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推荐表》(见附件),于3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应珊珊老师处(274570819@qq.com,内线1068)。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doc
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