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精神,现启动2018年“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8年“资助计划”申报学校范围为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其中市属高校的申报对象须是参加过2017年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二、根据“资助计划”培养资助范围和条件,按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须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申报。
三、学校科研处、人事处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组织审核,择优向市教委报送。
四、对入选人员的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不超过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4.5万,对参加新教师培训的优秀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倾斜。
五、请各部门申请人在2018年1月15日前将申请表(1式4份)纸质版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lidakeyan@126.com。
联系部门: 科研处谢老师 人事处王老师
联系电话: 67883886 5780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