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海外课堂项目学分认定政策调整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依据2017年9月25日校长办公会决议以及《北方国际大学联盟2017年海外课堂项目实施方案》(联盟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将海外课堂项目学分认定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认定条件
学生参加海外课堂项目完成海外课堂学习,获得结业证书或境外学习的成绩单,并于返校后递交所有学习资料,可申请学分及学年综合素质总分认定。
二、认定办法
项目 | 认定办法 | 备注 |
短期团 | 方案一:原则上冲抵该生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除思想政治课以外)的任意8个学分。 | 补学分学生 |
方案二:原则上冲抵出行当学期的6个学分,同时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加2分。 | 资优生 | |
学期团 | 方案一:原则上冲抵出行当学期全部学分,同时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加4分。 | 资优生 |
方案二:原则上冲抵出行当学期全部学分,同时冲抵原有的不及格课程8学分。 | 补学分学生 |
达到留级标准而申请海外课堂项目的学生不再享受学校资助,但完成海外游学并获得结业证书或境外学习成绩单后学分依上述办法进行转换。
三、办理程序
学生到校国际交流中心领取并填写《海外课堂学分及学年综合素质总分认定申请表》,随表附上结业证书、境外学校签发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查验),经各二级学院审核,由国际交流中心、学生处、教务处复审后办理。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