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等文件精神,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申报教师做好相关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参见网址:https://www.shmec.gov.cn/html/xxgk/201703/415072017001.php,请各项目申报教师仔细阅读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认真填写《申报书》及《论证活页》。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各项目上报学校后后由学校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申报人可到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查询下载《项目指南》《申报书》及《论证活页》,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按一式四份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idakeyan@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老师 韩老师
电话: 1205 1149
科研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