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关于年终关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6年财务决算工作,财务处将于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5日对外关账,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将审批后2016年开具的发票全部提交财务处报销或入账。原则上,2017年1月以后,财务处将不接受2016年开具的发票用于报销或入账,特殊情况需要提交书面说明,但仅限于2016年12月当月开具的发票;
2.请涉及专项资金项目的部门于年底最后一次付款后,将相关的项目登记本提交财务处核对专项资金余额,财务处核对完毕后,退还各相关部门;
3.请各部门于年底最后一次付款后,将运行费登记本提交财务处核对余额,财务处核对完毕后,退还各相关部门;
4.请各部门安排好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5日间用款;针对零星支付的款项,于2016年12月23日前以暂借款形式借出;针对采购类付款,于2016年12月23日前以预付款形式支付或延迟至2017年1月6日支付;
5.原则上,财务处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5日间不对外办公。
请大家尽量抓紧时间报销和付款,尽量不要拖延。感谢大家配合!
财务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