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教育系统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终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更好地迎接2015-2016年度上海教育系统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终期检查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请各部门根据下发的《上海高校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评指标体系(2015版)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对照相应的测评指标,分阶段提供支撑材料,并对每一个相关的二级指标进行综述书写。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部门发展的有力举措,做到全员发动、全体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范围: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
2、请各部门对照《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提交上述时间范围内相应的支撑材料及综述。
3、请以“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及指标描述为依据,为文件命名,如:文件名为部门-1级指标-2级指标-3级指标内容(例:校办1-1-1)。
4、时间要求:2016年11月18日(周五)前,各部门将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872708452@qq.com。
联系人:刘悦;联系电话:57803690(内线:1110)。
校精神文明办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