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期民办高校科研项目(2016年)评审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期民办高校科研项目(2016年)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民办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二期民办高校科研项目(2016年)的通知》(沪教委民〔2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市教委委托市教委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各民办高校申报的2016年度科研项目进行了评审。经审核,有13项重大内涵建设项目和24项重点科研项目(含培育)符合申报要求,同意给予支持。
项目经费由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专项资金共同资助。给予每个重大内涵建设项目本年度支持经费30万元,每个重点科研项目本年度支持经费20万元,其中标记“培育”的重点科研项目本年度支持经费10万元(详见附件)。重大内涵建设项目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专项资金资助,重点科研项目(含培育)由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有关项目已经上海教育网站公示。
根据《通知》规定,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项目以学校为主实施过程管理,市教委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视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经费支持力度。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须符合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市教委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纾然,联系电话:2311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