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二、各学院可于2016年4月7日后登陆“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s://202.205.109.48/cutech),并于5月18日前完成网络推荐申报工作。
三、各学院在5月19日前,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和推荐项目书面材料2份(不含附件)、公示情况的公函报送至教务科研处。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
https://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27796.htm
联系方式:教务科研处 陈老师 分机:1149
教务科研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