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的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上海高职院校优质教育资源的社会服务功能,搭建本市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宣传展示平台,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以中学生为主)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乐趣、展望职业前景、树立职业理想,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现就2016年上海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6年5月14日-22日(每年5月第二周)
(集中活动时间为5月14日-15日;5月21日-22日)
主题:发展职业教育 成就出彩人生(待定,根据教育部今年通知修改)
二、活动内容
(一)“职业体验”项目
1.职业体验项目要注重适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技术含量,并集趣味性、互动性、安全性于一体,进一步激发中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认知。
2.项目方案要依托学校的重点专业及实训条件进行整体设计,以半天为一个活动单元进行合理有序的安排。
3.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采用学生技能现场展示、专业宣传短片播放、企业专家现场讲解等多少形式,展现相关专业的育人成果和职业教育的独特魅力。
(二)“为民服务”活动
各院系应积极主动联系学校所在社区或居委会,面向社区居民集中开展各类为民服务活动,并做好相应的活动组织及宣传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职业体验”项目申报:
请院系根据上述工作要求,认真填写《上海高职院校“职业体验日”活动方案申报书》(见附件一)。请各院系将申报材料于4月13日(周三)前报送至教务科研处。具体要求: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若有专业宣传短片请刻盘后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dakeyan@163.com。
(二)“为民服务”活动统计
请院系认真组织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填写《2016年上海高职院校“为民服务”活动汇总表》(见附件二)。汇总表电子版请于5月13日(周五)前,发送至邮箱:lidakeyan@163.com。
联系人:教务科研处:陈晓敏;电话:57800841、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