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上海立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以及《上海立达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最终核定,同意以下同学申请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9]7号)、《上海立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最终核定,以下同学获得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资格:
对以上同学有异议的,可在11月13日下午4:00以前向学生处反映或通过学生处信箱lidaxsc@126.com反映。联系电话:57800605
联系地点:学生处办公室(麦当劳二楼)
上海立达学院学生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